个人养老金账户来了!每人每年缴纳上限1.2万元,可投公募基金,个税递延

证监会:抓紧制定出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配套规则制度。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表示,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

在投资范围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

多家公募基金表示,《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是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纲领性政策,其内容囊括了个人养老金计划的主要设计要素,意味着我国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启航。另外,个人养老金是真正的长期资金,对于公募基金乃至整个资本市场都具有稳定器的作用。

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上限每年1.2万元,有税收优惠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就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提出了意见。

《意见》指出,养老金的参加范围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在制度模式上,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以下统称金融产品销售机构)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参加人应当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由参加人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者开立,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未来,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

关于养老金的领取,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个人养老金是在我们日常缴纳的五险一金中的“基本养老保险”之外,国家出台专门政策,鼓励国民进行自我养老储备的制度,发挥补充养老功能。

华夏基金表示,按照现有制度设计,个人养老金有三个特点:一是享受税收优惠。二是参与简单便捷三是账户权属清晰。发展个人养老金,对于我国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应对老龄化压力,提高全体国民养老金待遇水平,优化资本市场结构等,都具有长远和积极的意义。

可投资银行理财、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

个人缴纳的养老金,将投资于何处?

《意见》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

万家聚优稳健养老拟任基金经理徐朝贞表示,从政策层面上公募基金已经被确定为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金融产品之一。公募基金具有监管规范、信息披露透明、运营成熟、投研实力突出等特点。多年来无论国内还是全球范围,公募基金一直都是养老金管理的重要参与者,既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做出了重要贡献,也积极地为养老金政策的设计建言献策。

“目前来看,公募基金领域纳入范围的产品是养老目标基金,即目标日期基金和目标风险基金两类。长期来看,权益类基金、固收+等类型的基金能够满足养老金长期性、收益性需求,有望在未来推动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围。”徐朝贞说。

华夏基金表示,养老金融产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保障型,一类是投资型,从目前实践情况来看,商业养老保险更突出风险保障功能,银行理财也以稳健保值为主。而公募基金则突出长期投资增值。由于个人养老金存续时间长,面临的通胀压力大,长期来看,投资需求更加突出。

华夏基金介绍称,从美国来看,其个人养老金13.9万亿中,45%投向了公募基金,投向商业保险和银行储蓄的比例分别为4%和5%。因此,对于个人来说,如果临近退休或者风险厌恶,可以选择保险或者理财,而对于年轻人来说,应该选择突出投资功能的公募基金。

证监会:抓紧制定出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配套规则制度

《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发布后,证监会也随之发布消息。

证监会表示,《意见》的发布,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精神、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的重要举措。《意见》的发布,确立了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基础制度框架。

证监会表示,《意见》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成熟经验,体现科学性、人民性和实践性,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一是明确补充养老制度定位,鼓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增加一份养老金积累,进一步提高老年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是实行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制,享受税收激励。《意见》规定,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进行封闭运作。以个人养老账户为制度设计核心,确保税收激励落实到个人,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和长期领取个人养老金,激发个人养老责任意识。

三是尊重个人投资选择权,采取市场化运营。个人养老金参加人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功能作用,坚持市场化、专业化投资运作。

证监会指出,《意见》有助于加快构建养老金、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新发展格局。资本市场将助力养老金分享实体经济发展成果,促进实现养老金长期保值增值,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金具有长期性、规范性和规模性,通过积极投资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长期稳定的发展资金。

公募基金作为资本市场最成熟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服务社会大众理财,助力养老金保值增值,既是行业设立的初心,亦是行业发展的使命。公募基金行业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监管严格,服务投资者数量已超5.4亿,受托管理各类养老金资产超4万亿元,并创造了良好的长期收益,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募基金行业应当进一步勇担时代责任,切实发挥专业优势,着力提升投研能力,加强养老金融投教,力争在服务国家养老事业上取得更大作为。

下一步,证监会表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快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各项措施落地,抓紧制定出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配套规则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平台建设,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持续加强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力度,提升管理人管理能力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强化投资者保护,保障养老金投资运作安全规范,促进个人养老金高质量发展。

光大证券:期待个人养老金三个方面的改善

光大证券认为,个人养老金迎来发展新机遇,相关政策有望进一步完善个人养老金发展再提速,有望实现“养老+发展”双赢格局。

《意见》为个人养老金提供了主体发展规划,指明了基本的发展方向,有望改变当前我国养老体系第一支柱“一家独大”的局面,改善三支柱资金结构,促进个人养老金供需平衡的实现。同时潜在养老金规模可观,有望为资本市场发展输送长期稳定资金。

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金将加快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通过各类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向资本市场输送更多长期资金,有利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蓬勃发展。一方面作为财富管理业务的天然要求,个人养老金可扩充投资渠道、增加中长期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其也有望为中国两亿多老年人口和超八亿劳动人口提供更多社会保障和投资选择。

光大证券表示,期待个人养老金政策细则进一步完善,个人账户管理资格或成金融机构关注焦点,期待个人养老金三个方面的改善:

第一,税收政策方面《意见》仅指出“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从海外成熟市场发展规律来看,税收优惠+个人账户是第三支柱发展普遍采用的制度设计,税优政策有助于提振消费者投保个人养老险意愿,我们认为后续有关个人养老金的税优政策会尽快出台以刺激缴费需求。

第二,个人养老金投资方面《意见》中仅给出了“符合规定”等较为模糊的要求。由于居民金融素养水平参差不齐,投资需求较为多样,我们认为个人账户下的资金投资范围有望在股票、债券、存款、保险等资产的基础上,选择性地部分放开股权、对冲基金、不动产等高风险资产投资限制,即在稳收益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投资限制,实施分层管理,注重提高第三支柱投资的自由度与灵活性,充分发挥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满足居民投资储蓄需要。

第三,账户运营方面《意见》并未对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资格进行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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