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英网络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共缴纳120万元罚款

恺英网络收到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 号)。针对此前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信息违规披露行为,证监会下达正式处罚。

蓝鲸TMT频道7月8日讯,恺英网络收到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 号)。针对此前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信息违规披露行为,证监会下达正式处罚。

恺英网络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闽调查字 2019131 号),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恺英网络存在违法事实包括:恺英网络全资二级子公司上海悦腾在恺英网络2018年年报中将5000万元和解意向金调整至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依据不充分。上海悦腾作为恺英网络的全资二级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后导致恺英网络 2018 年度虚减净利润4,375 万元,占恺英网络 2018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38.53 万元的 25.09%,恺英网络 2018 年年报中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据恺英网络公告,已于7月7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账户缴纳罚款60万元,陈永聪先生、金锋先生已分别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账户缴纳罚款各3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对于此次行政处罚,恺英网络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